青岛防水砂浆公司使用钢纤维混凝土时配合比设计,可按下述步骤进行:
1)根据强度标准值或设计值以及施工配制强度提高系数,确定试配抗压强度与抗拉强度或试配抗压强度与抗折强度,按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》(JGJ 55-2000)的规定采用。
2)根据试配抗压强度计算水灰比;
3)根据试配抗拉强度或抗折强度或韧性与耐久性要求,按表10-101选用或根据已有资料确定钢纤维体积率;
钢纤维体积率采用范围 表10-101
钢纤维混凝土结构类型钢纤维体积率(%)
一般浇筑成型的结构0.5~2.0
局部受压构件、桥面、预制柱顶1.0~1.5
铁路轨枕、刚性防水屋面0.8~1.2
喷射钢纤维混凝土1.0~1.5
4)根据施工要求的稠度,通过试验或按已有资料确定单位体积用水量,如掺用外加剂时应考虑外加剂的影响;
5)根据稠度和钢纤维体积率或参照已有工程经验确定砂率;
6)按体积法或假定质量密度法计算材料用量,确定初步配合比;
7)按初步配合比进行拌合物性能试验,调整单位体积用水量和砂率,确定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;
8)根据强度试验结果调整水灰比和钢纤维体积率,确定施工配合比。
钢纤维混凝土水灰比宜选用0.45~0.50,每立方米的水泥用量宜为360~400kg;当钢纤维体积率较大时,水泥用量可适当增加,但不应大于500kg.钢纤维混凝土单位体积用水量可通过试验或根据已有经验确定。钢纤维混凝土坍落度可比相应普通混凝土要求值小20mm.
钢纤维混凝土初步配合比确定后,应进行拌合物性能试验,检查其稠度、粘聚性、保水性是否满足施工要求,若不满足,则应在保持水灰比和钢纤维体积率不变的条件下,调整单位体积用水量或砂率,直到满足要求。